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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通报9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转载 王乔2016/03/31 08:49:39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英山网-英山在线|英山生活网|英山信息网 73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吴迪)3月29日,笔者从湖北省黄冈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该市清明节前严厉通报9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在社会引起强烈反映。这些被通报的典型案例分别是:

    1.2011年至2015年,武穴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兰智超,违规报销送礼支出费用等共计40732元;且在组织调查期间,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5年12月30日,黄冈市纪委给予兰智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6年1月19日,团风县贾庙乡大崎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漆水平,购买土猪肉分别送给县旅游局局长刘杰和副局长杜国东、县移民局副局长林从明、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杰、县农村公路管理局贾庙站站长汪大刚等5名党员干部各20斤,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1月25日,团风县纪委给予漆水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收受土猪肉的刘杰、杜国东、林从明、李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该县大崎山林场场长、贾庙乡党委委员、大崎山村驻村干部方小彬党内警告处分;2016年1月26日,团风县交通运输局给予收受土猪肉的汪大刚行政记过处分。

    3.2016年2月15日,团风县淋山河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熊勇,为其儿子操办婚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230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6年2月24日,团风县纪委给予熊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送礼的淋山河卫生院支部书记熊宗礼,副院长王海斌、王鹏、鄢勇,工会主席王任明,团风镇卫生院院长王俊兵、支部书记王良久,回龙山镇卫生院院长秦冰川,县疾控中心副主任谢荣华,县食品稽查分局负责人李建军等10人党内警告处分。

    4.2011年2月至2015年2月,英山县政协祖统联谊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徐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折49160元,违反廉洁纪律;2014年,任县人社局局长期间,违规发放津补贴122500元,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2月5日,英山县纪委给予徐飞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2013年1月26日,浠水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夏志坚,为其女儿操办婚嫁酒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1。455万元。2015年12月7日,浠水县纪委给予夏志坚党内警告处分。

     6.2013年2月至2013年12月,蕲春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副局长胡景雄,用公款报销违规接待费用1939元。2015年12月11日,蕲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给予胡景雄行政警告处分。

     7.2012年12月至2013年底,英山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马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10500元,违反廉洁纪律。另外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1月28日,英山县纪委给予马跃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撤销其县财政局农财股股长职务。

     8.2011年至2014年,英山县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站长胡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共计9900元,违反廉洁纪律。另外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6年1月21日,英山县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胡俊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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