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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公告

转载 王乔2016/01/19 15:55:47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网络 作者:英山网-英山在线|英山生活网|英山信息网 6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河北省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袁勇:本院受理项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鄂英山民初字第0032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英山县人民法院

穆丽:本院受理马文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乌民一初字第1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刘新平:本院受理唐继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乌民一初字第0111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韩庆玲:本院受理雷国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送达本院(2015)乌民一初字第157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陈万里:本院受理曹立怀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乌民一初字第004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人民法院

〔2015〕鄂崇阳执字第619号  高卫东、李彩云: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艾东威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分别于2015年11月20、27日以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向你们发出本院〔2015〕鄂崇阳执字第619、619-1号执行裁定书,因你们下落不明,予以退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鄂崇阳执字第619、619-1号执行裁定书。第619号裁定追加李彩云为本案被执行人,限被执行人李彩云与被执行人高卫东在本裁定送达之日立即向申请执行人艾东威共同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275,000元及利息(其中借款人民币180,000元自借款之日起至偿还完毕止按月利率10‰计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并承担应缴法院规费。第619-1号裁定冻结被执行人李彩云在银行的帐户存款人民币36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湖北省崇阳县人民法院

六安市盛天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盛树洋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及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9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审理(节假日顺延),逾期依法裁判。

安徽省全椒县人民法院

孙希龙、申培美、李俊龙、张丰秀、孙业福、彭兰英:原告潍坊海华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向你们送达(2015)奎开商初字第357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3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韩荣珍:原告康树茂诉你离婚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奎梨民一初字第35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8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裁判。

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

姜堰市利华不锈钢制品厂:本院受理张明亮与你厂加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2015)泰兴戴商初字第00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戴南法庭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巨石集团成都有限公司持有的平安银行嘉兴支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票号3070005130840025,出票人振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额30000元,出票日期2014年12月25日,收款人巨石集团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15年6月25日,已背书,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无锡蓝平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票号3020005325443126,出票人浙江亚特电器有限公司,金额30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10月21日,收款人宁波亚特电器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2016年3月16日,已背书,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后十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嘉兴市众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持有的中信银行嘉兴分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一份,票号3020005325446804,出票人嘉兴市众兴塑业有限公司,金额1500000元,出票日期2015年11月27日,收款人为申请人,汇票到期日2016年5月27日,已背书,因汇票遗失,向本院申请公示催告,本院决定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付款后十五日内,利害关系人应向本院申报权利。如无人申报权利,本院将依法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公示催告期间,转让该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航通运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忠诉你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景德镇罗邦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镇江源华铝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徒商初字第00173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为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源华铝业有限公司价款224694.16元及自2015年6月18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至被告实际给付之日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限你们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南通禾韵纺织有限公司、陈坤:本院受理海安腾龙化纤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安开商初字第000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镇江市印象江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岳明江、黄荷琴:本院受理原告江苏丹徒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要求镇江市印象江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偿还借款本金8909095元,截至2015年9月23日的利息286650元和罚息143325元(此后的继续计算),律师代理费214798元,原告有权就镇江市印象江南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的林权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岳明江、黄荷琴承担连带给付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江苏达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徐州中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开商初字第034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有金、刘章良:本院受理原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开商初字第00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佟胜庭:本院受理原告黄春梅诉被告佟胜庭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开民初字第059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耿计年:本院受理原告苗新梅诉被告耿计年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开民初字第059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张志华、吕威、李金旺、吕枫林: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金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欧阳敦刚、欧阳超、吕威:本院受理原告徐州金达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三十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叶卫祥:本院受理原告东台市五烈镇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与被告叶卫祥、沈长海、刘天兵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

钱桂明、徐秀兰:本院受理(2015)安高民初字第01037号王华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顺延)上午9时0分在本院高新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温岭市横峰畅笑鞋厂: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政全塑胶工业有限公司与你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厂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组成合议庭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南通智诚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南通智诚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沙振雄诉陈辉、徐州市公路工程总公司南通智诚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南通智诚建筑拆除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5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赵小宏:本院受理原告毛景侠诉你及周贵、刘培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并依法送达了民事判决书。现被告刘培如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胡明冬:本院受理原告朱俊杰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安高民初字009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张元梁、查维亚:本院受理原告张根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熟虞民初字第007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康斌:本院受理原告康小忠诉被告康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目前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换程序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虞山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徐春祥、徐胜、殷向东:本院受理原告郭苏军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5)熟虞民初字第00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顾锦华、常熟市聚源贷款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姚振芳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熟虞民初字第00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柏勇:本院受理原告邵三保诉被告柏勇、黄红平、解欣、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熟虞民初字第01004号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陆林生:本院受理原告顾平诉被告陆林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熟虞民初字第0096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姚进: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嘉硕进出口有限公司诉被告姚进、刘伟宏、第三人王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熟虞民初字第002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启东市镇洋商场、江苏镇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绿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启东市镇洋商场、江苏镇洋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正(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徐生年:本院受理原告黄成志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2015)安高民初字第0049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本溪市大明高频焊管设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反诉原告南通亨特管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已申请撤回本诉,后无法向你公司直接送达准许撤诉的裁定书及反诉部分的开庭传票,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在本院高新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海安县人民法院

杭州金宝机床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启东市浩森丝杠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金宝机床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正(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南通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启东市兴鑫建筑工程设备租赁站诉被告南通英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通弘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14时30分正(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苏州欧澜丹盾服饰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家用纺织品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苏州欧澜丹盾服饰有限公司、连云港新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兴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杨小虎:本院受理原告夏靖诉被告杨小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兴隆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常熟市鸿阊电子有限公司:本院原告朱永兴诉被告常熟市鸿阊电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熟兴民初字第00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吴松华、应伟珍:本院受理原告李小伟诉被告吴松华、王铁省、应伟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熟兴民商初字第0013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须知。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兴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须知,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吴建明:本院受理原告朱正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的举证期限延长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上午8时45分(遇节假日顺延)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虞山人民法庭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朱永祥:本院受理原告常熟市金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熟虞民初字第004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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